【经责审计】关于对黄晓俐等四位同志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9 作者/出处:审计处 浏览:[]
关于对黄晓俐等四位同志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经审公〔2018〕3号
按照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校党组字〔2018〕9号),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下旬起,对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黄晓俐(任职期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8年4月30日)、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马恒东(任职期间2014年9月3日至2018年4月30日)、党总支副书记舒敏(任职期间2009年11月3日至2018年4月30日)和副院长杨世义(任职期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8年4月30日)等4位同志任期履职情况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近三年(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情况,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审计期间,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单位领导、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吴 虹
联系电话:028-86290933
工作地点:成都校区一教813室
特此公示!
四川农业大学审计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