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全过程造价控制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07   作者/出处:   浏览:[]

为进一步控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的工程造价,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依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四川农业大学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审核竣工结算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规定,制定办法。

一、项目监督管理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程勇

成员:刘宇凡、敬芸仪、黄小洲

(二)管理职责

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中介公司履行职责情况。

程勇负责统筹协调及过程结算方案制定;刘宇凡具体负责造价控制;敬芸仪具体负责到岗考核和履行咨询合同考核情况;黄小洲负责资料收集和《过程监督管理台账》的建立。

二、造价控制目标

(一)规范造价管理流程。国资基建处、监理单位、过控单位、审计处从不同侧面履行造价管理责职责,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

(二)控制建设工程成本。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造价控制措施

(一)到岗情况

1.到岗要求:现场配备3名以上造价人员;人员更换要求报审计处同意;监理例会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均要求参加。

2.监督措施: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原则;每周安排人员值班,处领导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带班检查;建立到岗检查台账。

(二)清标情况

1.清标要求:全面复核前期招标资料及图纸会审结果;对土建、安装及措施费等全面清标;2022年6月30日前出具正式清标报告。

2.监督措施:督促按期出具清标报告;组织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咨询人、施工单位会商清标情况;细化造价控制方案,完善工程造价控制实施细则。

(三)造价控制方案制定情况

1.制定要求: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实施细则;根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每月报送造价咨询工作简报。

2.监督措施:检查造价控制实施细则及调整措施合理性和可行性;组织每月召开造价控制协调会议。

(四)预付款、进度款、变更价款支付审核情况

1.审核要求: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委托人要求出具预付款、进度款、变更价款计量支付审核报告。

2.监督措施:将每次审核报告交审计处备案;审计处项目管理组对审核报告进行抽查复核。

(五)隐蔽工程验收审核情况

1.审核要求:参与涉及到工程造价的隐蔽工程的现场验收;出具明确的咨询意见和提供相关影像及书面文字资料。

2.监督措施:会同咨询人参与现场验收;收集相关复印件资料备查。

(六)设计更变和签证审核情况

1.审核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工程变更合理化的技术经济论证会;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提出工程造价分析报告及建议意见;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提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及节约投资的建议;指导委托人对签证和变更进行合理签署。

2.监督措施:会同咨询人参与相关会议;分析工程造价分析报告及建议意见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重点关注报价过低项目变更);结合清标情况动态监控“专业工程暂估”和“暂列金”使用情况,防止结算超合同价;会同签署签证。

(七)参与现场收方情况

1.具体要求:咨询人应安排2人以上进行收方;对相关结论签字确认。

2.监督措施:检查收方记录是否“施工方、建设方、监理和咨询人” 四方签字确认。

(八)提供合同咨询情况

1.咨询要求:对需要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或动用“专业工程暂估”和“暂列金”的合同,涉及相关造价的条款提出解读与咨询。

2.监督措施:参与国资基建处组织的合同会审。

(九)提供价格咨询情况

1.咨询要求:对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进行统计;完成需询价的材料、设备、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价格等的咨询和认价;对重大变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供造价分析咨询报告。

2.监督措施:检查认价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组织论证分析造价分析咨询报告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十)提供索赔争议咨询情况

1.咨询要求: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校方处理索赔事件;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等,积极协助校方及时提出反索赔。

2.监督措施:督促提出相关索赔点及反索赔点;考核协助校方处理索赔及反索赔情况。

(十一)完成竣工结算情况

1.具体要求:做好竣工结算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移交及审核;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征求意见稿;经审计处复审后出具正式审计结论;做好工程结算后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与分析。

2.监督措施:检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中介机构初审报告进行复核;落实对复核误差率超出3%的对咨询人的处罚。

(十二)履行咨询合同考核情况

1.考核要求:咨询人履约诚信情况、执业专业情况、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遵守情况;按照要求提交《过控月报》和《过控年报》。

2.监督措施:检查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检查;对违约行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进行处理处罚。

四、严格资料整理归档管理

1.建立全过程控制台账。台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过控单位共享,具体包含:

(1)《合同价格动态管理台账》。随时动态更新变更、签证等相关调价情况,动态管理暂列金使用情况。

(2)《签证台账》。现场每发生一条签证,由施工单位对签证进行计算后报过控单位进行审核后,然后进行台账更新。

(3)《变更台账》。现场每发生一条变更,由施工单位对变更进行计算后报过控单位进行审核后,然后进行台账更新。

(4)《新增单价新增材料台账》。对现场所发生的新增单价新增材料,由施工单位统计上报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后,然后将确认结果更新至台账。

(5)《进度款支付台账》。对每期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账,形象进度确认单是进度款审核的依据,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6)《过程监督管理台账》。通过定期参加监理例会,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方式动态跟踪现场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以便后续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2.移交相关资料档案。工程结束后,咨询人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清单,将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资料整理成档案,向委托提供三份纸质文档并附相应的电子文件。审计处应对资料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五、探索推进施工过程结算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成都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学校将探索推进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工作。

因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采用“过程结算”方式,审计处将会同国资基建处与施工单位另行协商具体解决。

咨询人应就施工过程结算提出专业化建议,积极配合审计处推进施工过程结算。

审计处

2022年6月1日